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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泰州国际机场牵引杆及铁轮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自主招标方式采购牵引杆及铁轮挡一批,现邀请有意向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为统一投标文件的编制标准,明确如下事项:
一、项目内容
  1.招标内容:牵引杆一批、铁轮挡一批。
  2.中标后,招标人可选择分批次采购,并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数量,中标人应无条件满足。
  3.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
  4.招标限价(含税):10.5万元。
二、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本次采购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含)以上。
  3、投标人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物制造厂家2016年1月1日起在国内机场销售牵引杆不低于100根。(证明文件:合同或商业采购订单复印件)
三、设备/物资清单及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审方法
  1.评审办法:最低价中标。
  2.投标文件有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
  (5)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物资清单中的计量单位、数量的。
  (6)未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号条款的。
  (7)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格式内容的。
  (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审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9)经评审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0)超过项目招标限价的(如有)。
五、中标及合同授予
  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以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并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未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视为不中标,招标人没有义务解释不中标原因。
  2.中标单位如在项目实施时,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招标方公司相关规定,以及产品、服务质量差,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取消该单位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招标方可通知第二候选单位中标。
  3.招标人一旦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资质证明等材料文件造假,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有),且该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4.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拒签合同或中标人严重违约的,该中标人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
  5.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单位之后其它项目的投标。
六、合同条款格式
  详见附件
七、投标确认函的递交
  1、投标确认函递交开始时间:2019年10月29日14:30时
  投标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5日14:30时
  2、投标确认函递交地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逾期不予接收。
  3、投标确认函递交方式:(1)现场递交;(2)扫描件发送至794465676@qq.com邮箱;(3)邮政或顺丰邮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准),开标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开标约定时间之后递交视为无效。
  4、联系人:石工,王工,联系电话:18936269010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如有不同之处,以正本为准。
  2、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0月29日  
附件